韦尔股份(60350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〇二五年五月 | | |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香港上市规则》")及《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 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应严格遵守公平信息 披露原则,禁止选择性信息披露。所有投资者在获取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未公开重大信息方面具有同等的权利。 前款所称公平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未公开重大信 息时,必须同时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