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程控股(000419) - 【通程控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公司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在 召开专门会议前提供公司运营情况资料、指定专门人员协助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实 地考察等,并应专门会议要求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 第二章 职责权限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以及《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