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程控股(000419) - 【通程控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责,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 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 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职责。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四条规定补足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