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30017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5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 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六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