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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力股份(30017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5 月)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 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 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 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