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60123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毅翔)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李毅翔,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红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 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 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 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 务的规定;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 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