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力科技(301255) -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在浙江省瑞安市江南大道 3801 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上海市 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张永丰律师、黎沁菲律师出席现场会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 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表决 方式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意见如下: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