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电气(601616) -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细则经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而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 构,协调内、外部审计的工作;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以及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