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生物(688331) - 荣昌生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连同 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健全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 构的规定和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策略和政策、绩效评估及激励机制及其他与薪酬相关的事宜,并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经董事会通过后,提呈股东会决议。 第三条 本工作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首席财务官和董事会秘 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直接由董事会委任,独立非执行 董事占大多数,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