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荣昌生物(688331) - 荣昌生物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688331REMEGEN(688331)2025-05-26 10:16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人员的 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和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在以下方面实现监控职责: (一) 在其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拟定公司董事人员的选任程序、标准和任职资格 进行审议; (二) 筛选及提名董事、各董事委员会委员人选,经董事会通过后,提呈股东会决 议; (三) 确保董事和各董事委员会委员始终保持足以完成其职责的技能、经验和知识; 及 (四) 确保董事会持续做好企业管治职责。 第二章 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以及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直接由 董事会委任,以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