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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控股(00231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等必 须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