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东微(688172) -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佳汇国际中心 A 座 4 层 邮政编码:100020 电话: (86-10) 65511122 传真: (86-10) 65530601 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嘉法意字【2025】第0527号 致: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燕东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 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等事宜(以下简称"程序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章程》及公司提 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