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300490)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2025 年 5 月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华自科技")的委托,作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提供 专项法律服务。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 规定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