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环保(600874) - 创业环保《股东会议事规则》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编号:NO.1.2) (经 2025 年 5 月 27 日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召集、召开、决议程序的 合法性,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维护股东享有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履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 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 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项 规定,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职,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2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股东会 由董事会召集。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