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微微电(688325)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宜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案号:01F20220617 号 致: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赛微微电"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期权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本次期权激励"、"激励计划"或"本 次激励")的法律顾问。本所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