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纬股份(603333) -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细则(2025年5月修订)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细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1 / 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细则。公司 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 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即董事人数为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