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图网联(835508) -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殷图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殷图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殷图网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谢淮桉律师和包兴静律师列席了公 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 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2 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殷 图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 资料及相关材料。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基于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一切原 始文件、副本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有关文件的印章和签字均真实、有效,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均 与正本或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 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