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能动力(000155) -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国浩(蓉)律见字第 12500 号 致: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委托,指派杨慧、廖虹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四川省新能源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有关法律 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 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 Tel:86 28 86119970 Fa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