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电电控(688667) - 菱电电控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 为。 特此说明。 1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兰之穹信息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等27名交易对 方(以下单称或合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江苏奥易克斯汽车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8.426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下列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 除外; 3、现任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