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002104)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传真: 021-20511999 电话: 021-20511000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恒宝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