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环科技(68803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五月 | | | | | |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及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其 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 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下称"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