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正元(003029) - 承诺管理制度(2025年5月)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相关主体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 及其相关方承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长春 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公司制 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 购人、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以下统称"承诺人")在申请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破产重整以及日常经营过程中作出的解决同业 竞争、资产注入、股权激励、解决产权瑕疵等各项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 必须有明确的履约期限,承诺履行涉及行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 上明确履约期限。 承诺人应当及时将其作出的承诺事项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及时将承诺人承诺 事项从相关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