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600628) - 新世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 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五名,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 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