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600628) - 新世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高公司治理水 平,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选择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 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的应认定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应当占提名委员会 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