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创智能(30124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 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 必要时应提出辞职。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 事应当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应 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