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股份(00280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5月)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 ,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购人、 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相关方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及时披露并 全面履行。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