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空调(600202) -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黑龙江朗信银龙律师事务所接受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汪晓雪、李宁律师(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 涉及全部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了独立、客观、公 正的查验,并出具以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5 年 5 月 10 日,公司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刊登于《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告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事项等相关内容。 黑龙江朗信银龙律师事务所 关于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1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审议的议案 与股东会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综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