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清源股份(603628)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ClenergyClenergy(SH:603628)2025-05-30 10:00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 PRC Law Firm of Excellence at Ministerial Level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五年五月 厦门市厦禾路 666 号海翼大厦 A 栋 16-17 层 (TEL) : 86-592-5883666 (FAX) : 86-592-5881668 致: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和《清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福建天 衡联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林沈纬、张 龙翔律师(以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 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法律问题出具法 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于 2025年 5 月 30 日参加了公司本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