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股份(00223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5月)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 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 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义对外 行使其权限的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明确其职责范围,保障其 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