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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300275)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MASMAS(SZ:300275)2025-06-03 09:16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作为其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5 年修 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就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第三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下简称"本次归属")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以下简 称"本次作废")涉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