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壶化股份(003002)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Shanxi Huhua Shanxi Huhua (SZ:003002)2025-06-03 11:16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五月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注:本法律意见书中数值如不能进行整除的,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 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 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约定,本所律师作为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试点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1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文中另有简称、注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壶化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指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指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指 山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