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辰股份(688500)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重大差错的情形,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 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和责任追究应参照本制度 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 5%以上的股东、财务负责人、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