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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300925) - 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有关内容,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充分讨论,就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主体资格;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本员工持股计划拟 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