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达证券(600906) -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本规则中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 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