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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新材(605399) -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晨光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8层 电话:86-21-3886 2288 传真:86-21-3886 2288*1018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 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 表意见; 2.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 需公告的文件一同披露; 1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5]第 128 号 致: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