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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瑞技术(301128) -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