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瑞技术(301128)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建立对其下 属子公司的管控制度。 第七条 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的管理控制,应比照执行本制 度规定。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所属子公司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 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参股公司指公司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且不具备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强化对子公司的组织、资源、资 产、投资和运作进行管控,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控股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