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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瑞技术(3011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 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 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与 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 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