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瑞技术(30112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 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 策的专门机构,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