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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瑞技术(3011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 成员的行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 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 司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 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要求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