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300712)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该议案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谭立斌先生须回避。 独立董事:翁国雄、方维忠、王占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业 务开展及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其定价依据及交易过程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5 年 6 月 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