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601008)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六月修订 1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江苏连云港 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发行证券信息披露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 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