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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601008)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六月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对本公司以及下属单位财务收支、 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实施独立、客观地监督、评价和建议,以 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单位,下属单位包括分公司,各级全资及 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等。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 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连云港市市属国有企业内 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严格遵守 有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 保密、勤勉。内部审计职能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时,不受公司其 他部门、下属单位或者个人干涉。 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审计工作, 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