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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尔化工(831304) - 北京浩天(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济南)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邮编:250101 济南市高新区 · 经十东路 7000 号 · 汉峪金谷 A3-5 栋 16 层 电话(Tel):(0531) 88876911 传真(Fax):(0531) 88876911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济南)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法律意见书 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 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北京浩天(济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 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律师事务所从事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