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力达(688330) -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升公司的治理 水平及工作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 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