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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位科技(60058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修订 1 | 第一章 | 总 则 3 | | --- | --- | | 第二章 | 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 3 | | 第三章 | 提名委员会职责权限 4 | | 第四章 | 提名委员会决策程序 4 | | 第五章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5 | | 第六章 | 附 则 6 |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并由董 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 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董事会 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 优化董事会人员组成,合理设置经营管理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