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00219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战略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之一。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均为 三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战略 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组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以及技术和产品的发展方向进行研究并提出 第 1 页 共 3 页 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一)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二)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