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0021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之 一。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 工作和内部控制。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 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 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六)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七)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