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黑马(300688) - 民生证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黑马"、"上市公司")委托, 担任其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 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对上市公 司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核查如 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以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 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 重组的除外;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