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明精机(30028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利益,规范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 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 子公司发生对外担保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所有对外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担保 ...